恩施州疾控中心(州卫生监督所)手持执法终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 等文件有关规定,拟采购一批手持执法终端设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手持执法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175000.00元。
4、采购需求:恩施州疾控中心(州卫生监督所)手持执法终端设备,具体详见附件。
5、合同履约期限:1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9、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行为。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填写《报价单》并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以上信息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其他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安排)。
上述报价文件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价文件提交时间与地址
提交时间:2025年10月31日17:00前(逾期不予签收)
提交地址: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恩施市龙凤镇三河村金龙大道196号)510办公室
提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联系人:田佳佳 联系电话:0718-8242425
附件:
恩施州疾控中心(州卫生监督所)手持执法终端设备技术参数.docx

鄂公网安备42280002000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