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一主题·乡村振兴法治同行” 普法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恩施州疾控中心(州卫生监督所)以“一月一主题·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本期重点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让我们一起了解这部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的法律,共同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力量!

什么是《乡村振兴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法律。它以立法形式将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乡村振兴促进法》的主要特色及其亮点有哪些?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思想。
(二)坚持乡村全面振兴。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整体部署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制度举措。
(三)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的要求,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保障、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制度政策体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将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法律始终,真正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
(四)坚持城乡融合发展。顺应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和城乡关系变化趋势,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促进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
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障。恩施州疾控中心(州卫生监督所)将持续开展“一月一主题·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普法宣传活动,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人心,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让我们携手共建法治乡村,共享美好生活!

鄂公网安备42280002000031号